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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道德模范精神 凝聚崇德向善力量 全国道德模范杨波:十一载

2021年 11月5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举行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颁奖仪式。颁奖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了杨波等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颁奖仪式上,我市杨波同志被正式授予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全国道德模范是中央文明委在道德领域授予公民的最高荣誉称号。为充分展示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发人民群众奋进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今年4月起,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原则,经过严谨规范工作程序,根据评选结果,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68名同志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54名同志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2010年,杨波主动报名到乌蒙山脉最高村-海嘎村驻村,当他看到海嘎村的贫困状况时,心里面想一定要尽自己微薄之力为老百姓们做点事,于是立下了“海嘎一天不脱贫,我就一天不下山”的誓言,他这一扎根基层就是 11年。11年间,他带领村民解决用水、改善村里的基础设施、建成通组路、串户路、解决移动信号的覆盖问题、解决产业发展问题,海嘎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1600元增长到了现在的 10007元,翻了6倍多,300户 1325 个贫困人口减少到现在的零,真正带领群众实现了脱贫致富。

杨波用他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质,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集中体现了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彰显了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精神风貌,集团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向杨波同志学习,坚持为民服务宗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进取担当,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为发展企业,造福社会贡献力量。